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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就可以开始工作,参与诉讼,那么自诉案件中的诉讼代理人规定是怎样的呢? (1)按时出庭,法律规定如自诉人经两次合法传...
一、什么是自诉案件中的代理自诉案件中的代理,是指在自诉案件中,诉讼代理人接受自诉人的委托,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代理参加诉讼,以维护自诉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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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自诉案件,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案件必须属于自诉范围; 二是属于该法院管辖; 三是由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 四是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够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当然,如果被害人已经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是因为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也会受理。因为这些原因被害人不能告诉,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代为告诉人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 作为自诉案件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应注意以下要点: (1)起诉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 (2)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即符合该罪的4个构成要件的要求; (3)要向人民法院提供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证据; (4)由于自诉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因此,起诉时不需向人民法院交诉讼费。
一、自诉案件的代理 自诉案件中的代理,是指在自诉案件中,诉讼代理人接受自诉人的委托,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代理参加诉讼,以维护自诉人合法权益的诉讼代理制度。自诉人应与诉讼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载明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间等重大事项,代理权限中应特别注明代理人有和解权、撤诉权、如没有特别写明的,应视为诉讼代理人无上述权利。自诉案件中的代理与公诉案件的代理这一点是及其相似的。 二、自诉案件中的代理与公诉案件代理的区别 自诉案件的代理与公诉案件的代理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二者相比时,自诉案件代理有以下特点: (一)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时间方面不受任何限制,即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如果自诉人没有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1至2人担任诉讼代理人; (二)自诉案件的代理人享有更多的诉讼权利,他们除了享有公诉案件代理人的所有诉讼权利以外,还享有下列诉讼权利:有权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或鉴定人回避,在人民法院宣判前,在授权条件下有权同被告人和解或撤回起诉,如果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 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 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 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有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 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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