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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社会保险在一定时间(3月或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会保险基数,发表最新的最低基数和最高基数。一般来说,企业向员工支付的是最低基数的社会保险...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数,并发布最新的最低基数和最高基数。一般而言,企业帮员工缴纳的都是最低基数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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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中建议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机制和调整机制都需要全面深化的改革,养老金调整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只能是建立在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的时间上。以其作为计算和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基础,依据参加社会劳动的单位时间进行均等分配,可以达到“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的。而不是工资收入的“多缴多得”、身份的级别、年龄的新中老人、物价水平的高低、城乡之间的差别等,分清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国民收入的再次分配,建立对参加社会劳动时间长的劳动者给以补贴的激励机制。
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 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交钱。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基数再次调整,3月1日起施行。记者昨日获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州市财政局、惠州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出《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基数的通知》。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基数再次调整,3月1日起施行。记者昨日获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州市财政局、惠州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出《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基数的通知》。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具体调整方案为,国有、集体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单位缴费比例仍按16%不变,非国有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从8%调整为1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仍为20%;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按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即670元。 据悉,个人养老保险的缴费,与其应税工资、薪金挂钩,而为体现公平,同时又设定了一定的上、下限。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一般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在上、下限之间以其实际工资、薪金为基数,参保人按相应的缴费费率,多缴多得。 怎么调整 省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去年广东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提至2759元。省社保局去年7月份据此公布,2009年度单位职工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高于2759×300%=8277元的,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8277元确定;职工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低于2759×60%=1655元的,其缴费基数按1655元确定(部分欠发达市可能有所调整)。而按照或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办法参保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统一调整为2759元,缴费比例仍为20%(其中8%划入个人账户),月缴费额551.8元,每月比前年多缴60元。 此次惠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按惠州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即6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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