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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驳回是什么意思 ...
一、什么是驳回诉讼请求 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实体请求权的一种否定评价。是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请求的内容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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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是指拒绝采纳和拒绝。在司法程序中,驳回是指法院对诉讼当事人的要求认为不合理、不予处理的批复。一、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起诉书后,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发现原告无权起诉,并按法定程序予以驳回。2、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或者被告的反诉请求以及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立案审理或者合并审理后,不支持上述诉讼主体的全部或者部分诉讼请求和主张判决。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驳回起诉的裁定具有法律效力后,原告再次起诉的,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生效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仍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因而对原告的起诉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它发生在人民法院立案审理阶段。不予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原告起诉的审查,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裁定不予接受的诉讼行为。它发生在人民法院审查起诉阶段。驳回起诉所要解决的是立案受理后具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问题,它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驳回起诉适用裁定的方式,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以上诉。在这些方面,驳回起诉与不予受理相同。其不同的特征主要是,不予受理适用于当事人起诉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之前;而驳回起诉是发生在人民法院对案件立案受理之后。
驳回是指不予采纳、不答应的意思。在司法程序中,驳回是指法院对诉讼当事人提出的要求认为无理,不予处理的批复。 1、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书后,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发现原告没有起诉权利,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驳回。 2、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请求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有独立请求权利的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立案审理或者合并审理后,依照法律规定对上述诉讼主体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和主张判决不予支持。二者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驳回起诉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如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生效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若当事人仍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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