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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罚没物品的处置,按照《质量技术监督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收集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言、当事人陈述、现场笔录以及检验、检测、检定或者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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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拟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之一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自告知次日起算,当事人享有在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权利:(一)责令停产停业的;(二)吊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许可证的;(三)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的。前款(三)项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按照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有关规范性文件未做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为3万元以上(含3万元)。
案件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立卷存档。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案件复核按照《质量技术监督案件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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