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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如果子女存在以下行为,则没有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
有以下情形时,子女丧失继承权: 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二、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必须是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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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会丧失的情况如下:在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1、故意杀害继承人的; 2、杀害其他遗产继承人; 3、遗弃、虐待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隐匿、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欺诈、胁迫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撤回遗嘱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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