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37天,如证据不足,可以补充侦察2次,每次一个月,一般六个月之内判决。...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7天。具体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刑事拘留一般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不一定,要看有没有犯罪事实。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办案期限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除了跨地区犯罪交通不便的案件、团伙或者集团犯罪、流窜作案、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案件、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的办案时限如下: 1、刑事拘留30天; 2、审查逮捕7天; 3、侦查期限60天; 4、审查起诉45天; 5、法院审理45天; 以上合计197天,这不包括可能发生的: 6、审查起诉阶段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间(最多2次、30天/次、每次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时限); 7、法院审理阶段,检察机关认为需要延期审理的期限(最多2次、30天/次、每次重新计算审理阶段的时限)。 二、如果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在接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对于不应当追诉的,应当立即释放在押嫌疑人;对于应当追诉但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2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2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