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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经过治疗后耳廓部分缺失的,是中度毁容的情形,可以评定为十级工伤;不存在耳廓部分缺失,不构成十级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c(13)规定“一侧肘上缺失,为三级伤残”。 需要赔偿的项目包括:1、医疗费 2、住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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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的情况下,伤者职工的伤情因为符合,一侧膝以上缺失的鉴定标准,将被鉴定为工伤4级。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5.4四级 5,4.1定级原则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或无生活自理障碍。 5.4.2四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4.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四级。 14)一侧膝以上缺失;
一、依据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4.7.9肢体损伤致:a.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你说的左手缺失,可以构成七级伤残。 二、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七级伤残赔偿8年。 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一,事故一侧鼻子缺失半公分: 1,能评几级,需要向当地有伤残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提出,以对方出具的报告为准(参考范围,十级伤残); 2,如果对一地的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3,工伤和其他事故造成的伤残鉴定标准不太一样,应以事故的原因再决定向哪里申请伤残鉴定。二,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以工伤为例):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与此同时,该标准又根据工伤及职业病可累及每个系统和器官,评残标准应覆盖各主要临床学科的情况,将人体器官系统相近或有联系的临床科学编组,划分为五个部分,即: 1: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精神科部分; 2:骨科、整形科、烧伤科部分; 3: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部分; 4:普通外科、胸外科、泌尿生殖科(包括妇科)部分; 5:职业病内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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