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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1、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就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协商,如果一方要放弃抚养权,而另一方愿意直接抚养子女,又有抚养能力的,可以达成约定。 2、如果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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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是离婚之后,一方当事人相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和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自行协议。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有主张变更抚养权一方到法院起诉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写起诉状,要求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可提起抚养权变更诉讼,法院可能支持变更的几种情形: 1、对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对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证据,主要围绕上面的情形去找即可。如果上述几个条件没法满足,法院一般不会判决变更。毕竟要考虑到有利于小孩,而不是哪一方大人的私心。 换一句话说,如果对方能给小孩好的成长环境,另一方也无需折腾了,小孩是独立于父母,不是父母的附属物。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你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该有你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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