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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以后,如果女方户口还在男方没有迁走,就还有权享受在男方得到的土地承包权。但如果户口已经迁出,或者原来就没有得到土地承包权的,离婚后就不再...
土地是分给具有集体组织成员身份的人的,您丈夫的土地应归属他个人。如需帮助请来电或找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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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婚前财产协议是可以的,但是按照中国的传统的不是每一个人都能理解,因此,你所说的情况是可以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或约定,但是应当在不影响你们之间的感情的基础上进行; 2、针对你所说的彩礼和房屋的装修款的问题,只要你们情投意合,婚后和睦相处,还是能够按照现在的情况共同努力,共同奋斗,没有一点问题。 而你所担心的情况就是将来你们或许可能出现不和谐的情况,到时候怎样维护你的权益的问题,那么婚前协议较为稳妥。 3、对于你们现在还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共同使用你的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向你家支付彩礼的情况,由于登记结婚以后除了相应的情况外,就不再返还彩礼; 对于你男朋友拿出相应的13万元钱来装修房屋,那么这只能算是他的出资,如果将来出现问题时,他主张也只能主张该部分而不能主张房屋的权利; 当然,不管你彩礼还是13万元房屋装修款,其实都是你们共同出资共同获得的收益,你们从这一点来看,由于你们现在还没有领取结婚照,在法律关系上来说属于同居关系,共同投资获得的收益那么就应当属于你们的共同共有财产,也就是说不管是10万元的彩礼还是13万元的房屋装修款均应当为你们的共同共有财产,你也占有该财产的一半,如果你书写财产协议,那么这些均应当予以书写清楚。 4、对于你所说的房屋,因为是你们家购置,虽然书写的是你的姓名,由于你们还未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依据现行的司法解释无论过多久都不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你所说的父母亲的赠与财物,如果你的父母亲如果只赠与你个人的话,也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并不因时间的长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5、对于注册的公司的问题,有限公司是以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包括债权债务、业务往来形成的经济情况、对外担保等)。你如果是股东,那么将来如果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如果该公司的股东并未实际出资,那么股东应当在出资额以内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公司注册时各个股东均实际出资以及在后来经营当中已经出资,那么除了由于股东个人原因导致公司亏损外股东就不应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你们确定需要签订协议约定相关事项,那么建议找律师为你们起草较为合适,为你们双方均有利。
房子的产权归属和户口没有关系。如果女方有证据证明房子是女方父母全额付款,没有动用婚后小夫妻的共同财产,且房产证上只有女方一人名字,那么可以视为是女方父母赠与给女方单方的财产,和男方无关。不过,在离婚时,可以给男方一点补偿。其实,女方的父母可以在女方未领结婚证前购房或在女方领结婚证后赠房时去公证处办理一个赠予公证,指定房子是赠予给女方一人的和男方无关,并且让男方签字放弃房产,就不会有现在要离婚是男方想要争夺房产产权的纠纷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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