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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董事等负有向股东催缴出资的义务。 2、董事未履行催缴出资...
公司股东出资责任如下: (1)股东应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2)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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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因此说,股东承诺出资,其实是承担了两项义务:一方面是对公司出钱也要出足够的法律义务。通俗说,既然想要当股东拿股权,就要出钱并且出够钱。另一方面,股东也应承担与其他股东的合同义务。如果股东没有出资,或者没有按照承诺的金额完成出资,他还需要对其他已经完成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最后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以上责任,在公司遇到困难的时候,比如公司负债累累,没有出钱或者没有足够出钱的股东,要在承诺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为公司还债。所以,如果他们不信守承诺,不给公司钱,迟早会还的。
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 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相,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 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双方只要明知未出资的公司的股权存在的事实,而受让人又自愿承担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的出资补足责任,这并不损害他人利益,反而更有利于公司资本的充实。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股东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属于违约行为。这种违约行为损害公司利益,对已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股东构成违约,需要对已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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