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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重组审核通过的程序: (1)收集信息制定并购计划。并购计划应包括:并购理由分析、并购区域选择、规模效益、时间安排、人员配套以及投入资...
1、被兼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 2、兼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兼并企业债权银行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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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的准备阶段,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显得非常重要。尽职调查的事项可以分为两大类:并购的外部法律环境和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兼并重组指在企业竞争中,一部分企业因为某些原因无法继续正常运行,考虑到员工等各方面利益,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的企业兼并和股权转让,从而实现企业的变型,达到企业重组的目的。 企业兼并重组的一般程序: 1、被兼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 2、兼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兼并企业债权银行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股份制公司必须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形成决议; 3、就兼并的有关事宜,通过召开职代会征求双方企业职工的意见; 4、兼并双方就兼并的形式和资产债权债务担保的处置办法及职工的安置方案等兼并基本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兼并意向性协议; 5、需要企业所在地地方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应由地方政府提出审查意见; 6、同级人民政府或授权能代表兼并企业双方出资者的机构部门对兼并作出决定; 7、对涉及特殊行业的兼并,对大中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的兼并以及省属企业的兼并,应分别由地方政府省属企业的主管部门报省经贸委会同银行财政劳动等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政府审批;涉及上市公司的兼并重组还应征求证券监管机构的意见;其他国有小型及国有控股小型企业兼并重组的审批由各市(地州)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或授权部门审批; 8、兼并协议修改完成后,由企业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兼并协议; 9、按照兼并协议和审批文件等实施兼并,办理资产划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 10、由兼并双方的出资者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经各方认可后完成兼并
企业重组并购流程:明确并购动机与目的;制定并购战略;成立并购小组;选择并购顾问;寻找和确定并购目标;聘请法律和税务顾问;与目标公司股东接洽;签订意向书;制定并购后对目标公司的业务整合计划;开展尽职调查;谈判和起草并购协议;签约、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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