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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咨询我已收到,现答复发如下: 1、一般像砖厂这样的单位,一般与你们是雇佣关系,因此,你不必经过劳动仲裁,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索要赔偿。...
【1】根据属地原则,在海南三亚受的工伤,应该在三亚做工伤认定。【2】在伤情稳定后,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该在海南三亚做伤残鉴定。【3】如果评上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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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护理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伤职工已经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如下标准支付护理费: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一级为百分之六十。跨统筹地区户籍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且需要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按照上述标准一次性计发十年。 3、住院伙食费:住院治疗的伙食费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百分之七十。经批准转往外地治疗时,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本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按照医疗终结期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24个月的本人工资。 6、伤残津贴:按月计发至本人死亡,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当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标准计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照以下标准一次性计发伤残津贴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按相应标准一次性计发十年;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15个月。 8、安家补助费、差旅费:一级至四级残疾的职工户口从单位所在地迁往原籍的,其伤残津贴可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标准每半年发放一次。用人单位应当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发给六个月的安家补助费。所需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等,由用人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9、康复性治疗的费用:职工工伤医疗终结被鉴定工伤残疾等级后,必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医院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康复器具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个人自付。
赔偿的项目与标准是统一的,具体的数额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再确定。另外提出赔偿时,必须有相关凭证依据。当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某一数额。致人伤害,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以及精神抚慰金。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这取决于受伤的原因。如果是工伤。用人单位应在事发后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逾期受害职工一定要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鉴定出几级伤残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按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当然如果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你还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事实劳动关系认定,认定劳动者在事发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样才会被认定为工伤的。一般工伤具体赔偿项目包括(一)医疗费(二)交通食宿费(三)康复治疗费(四)辅助器具费(五)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六)护理费(七)伤残补助金。重点是第七项,当然如果医疗费花的多了,医疗费也是主要的赔偿项目。根据我的经验,你的伤残等级应评定为十级伤残,十级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符合工伤构成要求,是人身损害,不管案由是什么,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当然上述每一项赔偿项目都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否则法院不会支持的。建议你在起诉前先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以便一次性要求赔偿。当然如果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注意自2013年1月1日刑诉法修改后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再支持伤残赔偿金,故建议你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调解,如果达不成调解意见,要判决下发前撤诉。否则你再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加害人赔偿伤残赔偿金时,法院会以一事不再理为由驳回你的诉讼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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