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产检医院的责任,建议起诉,专业建议:(1)为保证鉴定公平、公正,【切记不要选择医学会做任何形式的鉴定】,并尽量选择在非本市或外省进行司法鉴定...
医院说18-24周做B超检查是查是否畸形,但我们在26周时去医院检查过,也算中间检查,当时情况非常特殊,并没有做B超,病历记载说是我们拒绝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新的《》规定了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况,列举如下: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孕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治医师应当建议其进行产前诊断: (一)羊水过多或者过少的; (二)胎儿发育异常或者胎儿有可疑异样的; (三)孕早期时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的; (四)有遗传病家族史或者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婴儿的; (五)年纪超出35岁的。实践中,先心病病因于今尚未完全明确,但如有以下情况则先心病发生的机会增多,故称这些因素为先心病高危因素:(一)先心病家族史。如已有一个先心病小儿,再发生的机会为2%~5%,已有2个先心病小儿则再发生的机会可为10%~15%。爸妈有先心病,其娃儿的先心病发生率为12%。(二)孕妇患糖尿病(胎儿发生先心病机会为通常人群的2倍),红斑狼疮,苯丙酮尿症等(三)妊娠早期接触致畸因素:洒精,锂,风疹、巨细胞包涵体、柯萨基病毒感染等;(四)胎儿发育迟缓:(五)胎儿心律失常(如持续心动过速、心动过缓等) (六)胎儿心外异样(如脐膨出、膈疝、肾发育不全、脑积水、2条脐带血管、染色体异常等); (七)胎儿非免疫性水肿: (八)羊水过多或过少。有以上高危因素都应进行胎儿超声心动图体检。你能够综合以上情况看医院可否有犯错,以明确其职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1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5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