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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转让,原股东对股权转让前的公司债务不再承担付还义务。但如果原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转让,原股东对股权转让前的公司债务不再承担付还义务。但如果原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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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转让所有公司的所有权,原股东转让所有权前的公司债务不再承担偿还义务。但如果原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隐瞒公司债务,损害受让股东的利益,应当对受让股东承担买卖合同的遐疵担保责任。公司所有权转让的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比较容易处理:1、所有权对内转让的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变化,但所有权转让人没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所有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受让人依法获得了这部分收益权。2、所有权对外转让的情况与上述情况不同,所有权对外转让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所有权受让人是第三者,则与上述情况相同的所有权受让人同时是外部债务人,则需要讨论(1)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所有权,即公司整体转让给该债务人,债权债务混合(2)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原外部债权债务关系成为现在的内部相关交易关系的可能性很高。
股权转让之前,债权债务的处理是: 1、股东可自己承担; 2、股东可一并转让给受让人; 3、股东如果隐瞒债权债务情况的,由股东承担股权转让的瑕疵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权转让之前,债权债务的处理是: 1、股东可自己承担; 2、股东可一并转让给受让人; 3、股东如果隐瞒债权债务情况的,由股东承担股权转让的瑕疵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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