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去交警大队,将相关情况跟交警说明,让其开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交警不开单,你必须亲自确认事故责任的认定,是否确切是对方全责。 2、对方只买了交...
1、对方全责,应当由对方对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害进行赔偿。可要求对方赔偿,对方不赔偿的,对方的保险公司有义务在交强险范围内直接向你赔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交强险条例修改之前,主车和挂车是各自购买交强险,一般有两个交强险。在交强险条例修改之后,主车和挂车购买一个交强险,不再要求购买两个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一般以主车保险为限额,主挂视为一体,挂车一般很少另行购买商业三者险。即使有购买,商业三者险的保险金额都是很少的,大多是像征性的购买一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九条规定。只是规定的是抢救费用而未提到第三人的人身损害。而交强险条例解释:第二十二条【交强险除外责任】也未提到人身损害赔偿这块。交强险条例解释:第二十二条【交强险除外责任】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强制投保,根据《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道交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强制承保,根据《条例》第十条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一般情况下也不得随意解除交强险合同。违反该强制性规定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保险公司都将受到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27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499人已浏览
8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