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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则只能回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2.如果夫妻双方是诉讼离婚,则原告可以在被告连续居住一年...
一、,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本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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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异地,只要在异地居住、生活或者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在当地办理诉讼离婚。但只能到法院诉讼离婚,不能到当地民政局协议离婚,不能领取离婚证。《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异地,只要在异地居住、生活或者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在当地办理诉讼离婚。但只能到法院诉讼离婚,不能到当地民政局协议离婚,不能领取离婚证。《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协议离婚不可以双方异地办理,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提起诉讼离婚,可以异地办理。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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