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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轻微伤,轻伤都留下后遗症。根据第《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
既然是治安拘留,最多也就拘留十五天放人,不存在什么开庭审理。都拘留了还陪什么医药费,陪了那不白白被挨拘留啊!打架(殴打他人)因为违反了治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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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还有伤残赔偿金。
掐未成年人的脖子,其做法违背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限定,涉嫌暴打他人,只要受害人报案,公安机关会依法予以做法人治安行政处罚。如果导致了民事损失,还要承受赔偿的法律职责。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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