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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手术费用由谁承担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已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手术费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预付。不足部分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
交通事故手术费用由谁承担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已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手术费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预付。不足部分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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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手术费用由谁承担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已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手术费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预付。不足部分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的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根据目前司法实践,法院一般要求实际发生后再另行主张。也就是说在二次治疗发生的一年内主张赔偿。如果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证明或是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的,法院可以在审理时可以予以采信。一般而言,医院出具的证明往往比鉴定机构鉴定的数额要高,所以受害人在出院时最还能让医生出具二次手术费和后续治疗费的证明。如果医院不给出具证明的,可以进行二次诉讼,诉讼时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为准。
1、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 2、可以自己先垫付。 治病要紧。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索赔。 3、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4、可以通过交警,让事故基金垫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第三十一条,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手术费谁垫付"等相关法律知识。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由谁来垫付手术费,可以由肇事方垫付,也可以本人垫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110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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