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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交通事故责任分为主要责任、全部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具体标准如下;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会根据事故双方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交通事故责任。把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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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所以,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交通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有交通违法行为,并且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交通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这种行为,但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关于你所说的情况,双方都有交通违法行为,要看双方的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还有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来确定事故责任。摩托车方无证驾驶,也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所以,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交通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有交通违法行为,并且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交通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这种行为,但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关于你所说的情况,双方都有交通违法行为,要看双方的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还有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来确定事故责任。摩托车方无证驾驶,也要根据。
所谓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实际上首先是民法上关于民事责任成立要件中的因果关系原则; 认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首先要看行为人的行为和事故的发生和损害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因果关系,即使行为人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也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例如某人无证驾驶,严格遵守了通行的规则,也没有任何驾驶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对因后车追尾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除了包含因果关系原则外,还发挥了衡量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形成的原因力的作用;所谓“行为对事故形成的原因力”,主要是指在当事人没有过错或者难以认定过错场合,确定事故损害的一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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