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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子女投靠父母迁入户口的审批条件(1)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条件限制;如属政策外生育的,以父母亲接受政策外生育处理已满5年为前提)...
探望权是受法律保护的 你们实际的离婚没有, 离婚后可以诉讼 现在孩子在母亲那,你是父亲还是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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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可以的, 母亲何时发现的,需要确权诉讼 现在你是哪一方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1、未成年子女的户口不能单独迁移,只能在其监护人(父母任一方)迁移户口的同时随迁; 2、在该地有稳定住所的,只要房产的面积、总价、房主的社保参保年限、就业年限等达到当地的入户要求,房主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就可以随迁入户。一,迁移户口的程序、需要的证件及资料,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房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社保证明)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填写随迁单,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需要女方到父亲户籍所在地区派出所,申请办理户籍迁入手续,获得准予迁入的准迁证,才可以办理女方户籍迁入父亲户籍所在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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