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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汇函字第37号 致:商丘××水泥有限公司 江苏汇君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徐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特指...
对方若是暴力催收是可以报警处理的。您好,这个得具体看你们的合同约定,对于利息的规定根据民间借贷规定,年利息在24%以内的法律是予以支持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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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理催收提前通知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前一周左右,给客户发邮件或传真,提醒客户按时付款。 二、用正式传真强调合约: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后两周,如果客户仍然没有付款的意思,给客户发正式的传真。 三、发放律师函; 四、提起民事诉讼。
公司: 根据贵司和xxx公司于年月日订立《xx合同》之规定,xxx公司已全部完成项下义务,双方并于年月日验收合格,根据《xx合同》第条款的规定,贵司应于年月日结算支付所欠的xxx公司款,共计元(其中包括),期间xxx公司多次催要,贵司至今未予支付(截至目前已逾期天) 鉴于以上事实,特向贵公司具函催告: 请贵司务必于年月日之前支付应给xxx公司的上述欠款,否则将诉诸于法律途径解决,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贵司承担。 特此函告 xxx公司 年月日
律师函引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律师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它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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