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来说非常的简单,要么共同协商签订协议书办理,要么通过法律手段,去法院起诉办理。...
1、协商离婚的,可以向户籍当地民政局办理的;协商不成的,委托律师向被告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的;夫妻在婚后产生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应当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离婚时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才可以分割,如果属于一方个人的财产是不能分割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不能分割: 1、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品。 4、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财产如下: 1、一方的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特殊生活用品、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二、双方约定不分割财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3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