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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组织卖淫过程中,只要涉及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属于组织卖淫罪的共犯。根据中华...
犯组织卖淫罪怎么处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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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组织卖淫过程中,只要涉及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属于组织卖淫罪的共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
在实施组织卖淫过程中,只要涉及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属于组织卖淫罪的共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
组织卖淫罪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界定:(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1、是否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意图;2、是否实施了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意图或者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比如有的酒店、酒店等服务人员卖淫,其负责人虽然有放松管理的行为,但只要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意图,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就不能认为是犯罪。(二)本罪与犯罪集团的界限。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组织者与被组织者结合通常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团体,与犯罪集团相似,但两者有本质区别:(1)犯罪集团是共同犯罪的一种形式,不是犯罪,而是量刑的一种情节;组织卖淫罪是一种独立的犯罪,不是犯罪情节;(2)在组织他人卖淫活动中,只有组织者和协助组织者构成犯罪,被组织者不构成犯罪,而是犯罪集团成员,无论是组织犯罪、实施犯罪、帮助犯罪还是教唆犯罪,都构成犯罪;(3)犯罪集团一般有固定的组织形式,长期或多次开展犯罪活动。组织卖淫罪活动不是否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和犯罪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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