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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办理假释《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
假释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申请步骤:中队(分监区)摸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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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犯罪人假释的,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裁定予以假释。 假释的法定程序是: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1、罪犯评审鉴定表;2、罪犯奖惩表;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一般需要一个月。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的,由监狱根据考核结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申请国家赔偿需要的材料有:刑事赔偿申请书、赔偿请求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证明原案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证明原案处理情况的法律文书、证明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及其程度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材料。 《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第六条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接收下列材料: (一)刑事赔偿申请书。 (二)赔偿请求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证明原案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 (四)证明原案处理情况的法律文书。 (五)证明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及其程度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材料。 (六)赔偿请求人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赔偿请求人或者其代理人当面递交申请书或者其他申请材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院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接收赔偿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明确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充的全部相关材料。第七条人民检察院收到赔偿申请后,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应当填写《受理赔偿申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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