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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纳办法》,诉讼费用的交纳和退还按以下的规定: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
关于诉讼保全我们国家做出的规定是有很多的,诉讼保全一般都是要提供担保并且缴纳担保费用的,如果诉讼保全想要退担保费,其诉讼保全担保保费怎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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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撤诉诉讼费退费最新规定如下,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根据该条规定,如果撤诉,可以减半收取诉讼费用。
关于诉讼保全我们国家做出的规定是有很多的,诉讼保全一般都是要提供担保并且缴纳担保费用的,如果诉讼保全想要退担保费,其诉讼保全担保保费怎么退。
一、退费的概念及几种退费的情况 诉讼退费是当事人从人民法院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部分,也就是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超过实际应交纳的部分退给当事人,顾名思义就是多退少补。实践中退费的几种情况: 1、当事人起诉,法院审查后预交一定数额的费用,案经审理结案后根据裁判文书确定的数额,把小于预交数额应退给当事人的差额。 2、原告当事人预交诉讼费后,经法院审理,判决由被告承担,被告补缴后,由人民法院退还给原告。 3、二审案件当事人双方上诉均缴纳诉讼费的,根据法律规定败诉人承担的原则,胜诉方可直接办理退费。 4、一方上诉缴纳诉讼费,判决或裁定另一方承担并缴纳后,退还给上诉人缴纳的费用,否则待进入执行阶段后处理。 5、诉讼中,当事人自愿申请撤诉,办理50%的退费数额。 6、双方上诉预缴的,案经审理,双方承担的,退给当事人的差额部分。 7、案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按协议约定诉讼费承担,应办理的退费部分。 8、其它情况的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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