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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一般是归母亲,但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
夫妻在孩子哺乳期内离婚的话,那么也是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作出安排的。首先,法律上允许离婚夫妻先行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要是无法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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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7、一方要求变更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哺乳期离婚子女抚养问题如下:子女不满两岁的,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但如果母亲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父亲要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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