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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侦查阶段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2、起诉阶段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内做出是否起诉的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再延长半个月。 3、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应...
在羁押期内不一定会被判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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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即拘留或逮捕,属于一种强制措施,通过限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方式保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够及时到案接受侦查或者审判、避免造成社会危害。 羁押后到判决的时间不是恒定的。因为侦查羁押期限根据具体案情,时间会有很大的差别。即使侦查结束、移交起诉后,审理期限也会根据具体案情而不同。 一般而言,侦查羁押期不能超过二个月,有法定事由的可以申请延长羁押。有法定事由的可以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可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限。
羁押即拘留或逮捕,属于一种强制措施,通过限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方式保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够及时到案接受侦查或者审判、避免造成社会危害。 羁押后到判决的时间不是恒定的。因为侦查羁押期限根据具体案情,时间会有很大的差别。即使侦查结束、移交起诉后,审理期限也会根据具体案情而不同。 一般而言,侦查羁押期不能超过二个月,有法定事由的可以申请延长羁押。有法定事由的可以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可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限。
刑事羁押4个月以内就会判决,若是案情特别复杂的可以在15个半月内就会判决。具体的时间计算方式如下: 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 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但不得退回补充侦察2次。 3、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一般为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简易程序20天内审结。)以上为一审程序。如果有一方对一审不服则需要进入二审程序。二审也是一般一个月,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最后判决生效。所以总共的最短时间为4个月,最长为15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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