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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楼,是指已办理用地、规划手续,项目开工后,因开发商无力继续投资建设或陷入债务纠纷,停工一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烂尾楼形成的原因较多,如在建...
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房屋建成前倒闭,房地产未完成,无法交付。在这种情况下,建议购房者立即起诉,法院将开发商包括未完成的房地产和土地在内的财产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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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楼拍卖业主应当配合出示购房合同或者房产证等资料,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烂尾楼拍卖业主应敦促开发商筹措资金、完成后续工程;开发商资不抵债宣布破产的,业主有权依照规定以该房折价,或者以烂尾楼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购房者应到工商行政部门,查询商品房开发企业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注销; 如已合法注销,购房者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法注销证明,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个人身份证等在办证过程中需由购房者出具的资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房管部门经核实后,应当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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