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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送达期限有规定吗,一直不领可以吗

2022-07-07
一、能够确知受送达人下落的情况 1、直接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留置送达) 2、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委托送达邮寄送达) 二、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情况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民事判决书送达期限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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