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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的。只是内部的结算单据,证明有资金往来。...
首先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正式发票,但是是免税的票据,不能用于经营性服务性的收费,企业一般都不愿意接受这个票据。财政部《行政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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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他们所有的收费都应当开发票,上交国家财政。开收据那是乱收费
因为行政事业单位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1.行政事业单位有经过省以上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的,可以使用行政事业收费基金票据,(作用等同于企业的发票),而且收取的款项一般应上缴财政(收支两条线);单位内部或单位与单位之间的非结算资金往来,应使用收据;有些事业单位开展有经营性质的业务,应使用发票。2.行政单位只能开收据,财政监督制的收据,如收的驾照工本费等。因为行政单位没有营业收入。税票也是专用的收据。3.事业单位既可以开收据,也可以开发票。如医院,即可以开发票。4.税法规定针对特殊销售货物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并没有规定不许给非增值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企业都会在日常中给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
广义的税务行政管理是指根据国家法律而设立的税务行政机关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政策,依法管理税收行政事务的做法。其管理内容涵盖了税务机关行使税收征管权和税收执法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行政做法,包括对纳税人的税务管理和对税务机关内设组织和税务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质量的行政管理。狭义的税务行政管理是相对于税收业务管理而言,仅指税务机关为保障税收职能正常运转而开展的行政管理活动。其管理内容包括各级税务机关行政、人事、财务、资产及内部后勤保障管理等,即税务机关对内设组织和税务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质量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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