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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法定年龄而结婚生育的第一胎男方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2022-01-24
非婚生子首先要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罚,各省市地区规定略有不同。以广东为例:广州市实施《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办法第四十一条对未经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以下规定给予处罚:(一)已达到晚育年龄的,征收计划外生育费二年;(二)已达到法定婚龄而未到晚育年龄的,征收计划外生育费三至四年;(三)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征收计划外生育费五年。以上非婚生育人员的产假作事假处理,入院一切费用自理。第四十二条凡符合《条例》生育规定,但未申领生育指标先怀孕或未领《生育证》生育的,由户口所在街、镇计划生育部门按以下规定处理:(一)女方未到晚育年龄,婚前怀孕的,应落实补救措施;不属婚前怀孕的,处以从怀孕之日起至晚育年龄止每月一百元的罚款;(二)女方已到晚育年龄怀孕的,处以怀孕之日起至批准生育指标之日止每月五十元罚款;(三)不领取《生育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比照本条第(一)、(二)项规定加倍处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处以从怀孕之日起至批准生育指标之日止每月二百元的罚款。第四十三条对计划外生育的干部、职工,除按《条例》第三十二条执行外,夫妻双方从处理之日起五年内不能提薪、不能从下级单位调到上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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