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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
有的是合法的,有的是违法的。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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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棋牌游戏平台是否合法的评价标准,根据国家监督水平的规定,主要有三个方面:1、平台内的游戏货币能否反向兑换为人民币2、游戏平台运营商能否在对局中抽水3、平台内投注总额.投注次数是否有限。如果以盈利为目的,在电脑网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做代理,接受投注,则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行为人做棋牌游戏平台,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开设赌场罪”,是犯法行为,需要对行为人定罪量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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