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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五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关于武汉不动产登记局,具体为全面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法规依据。国土资源部及有关部门将建立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制定统一登记簿证。逐步以全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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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半收取登记费 1、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所有权及其占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登记的; 2、因不动产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3、同一权利人因分割、合并不动产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4、申请不动产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减半征收的其他情形。 (二)免收登记费 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 2、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3、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不动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6、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的; 7、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等确权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收的。 (三)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 1、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 2、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3、夫妻间不动产权利人变更,申请登记; 4、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
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 3、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不动产登记是《民法典》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武汉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武汉不动产登记有什么用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管理行为。 2、当事人或者其武汉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3、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武汉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4、登记事项自记载于武汉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5、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武汉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武汉房屋不动产登记需要什么材料个人或者单位向武汉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时,需要按照规定提交齐全的材料,尤其需要看清楚一些必须携带的原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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