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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 ②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 ③曾任审判员满8年的; ④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
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②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③从事法律研究、教学、高级职称的;⑤具有法律知识、经贸等专业工作、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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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你在公司驻重庆的办事处工作,重庆(或你现在的工作地)应属于劳动合同履行地。即使约定了管辖,如“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者仍可直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仲裁或起诉。不过此时,如果用人单位提出异议,仲裁机关及法院会要求劳动者提出一定证据,以证明劳动合同履行地是在该地。不过,此种证据并非要达到一般民事证据的证明力,只需要从表面上来看,劳动合同履行地可能在该仲裁委或法院所在地即可。 故你可以在重庆或是现在工作的地方申请仲裁,根据法律程序办理,具体事宜,建议你找律师。
嘎查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嘎查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嘎查村并且在本嘎查村居住的嘎查村民;(二)户籍在本嘎查村,不在本嘎查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嘎查村民;(三)户籍不在本嘎查村,在本嘎查村居住或者工作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嘎查村民会议或者嘎查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嘎查村或者居住嘎查村登记参加选举的嘎查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嘎查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法律意见】只要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一方的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是在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内,则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这里的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用人单位的注册地与经常营业地不一致的,用人单位所在地指用人单位经常营业地。多数情况下,劳动合同的履行地即为用人单位所在地,二者是重合的。选择劳动合同履行或者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既方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参加仲裁活动,又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仲裁案件的审理活动。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还便于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劳动争议的管辖还存在移送管辖情形。移送管辖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已经受理的无管辖权的劳动争议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应当根据方便劳动争议当事人仲裁,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的原则确定。所谓方便当事人,是指保护当事人的权利是本法的重要目标,当事人权利行使的便利性同样是本法立法所要遵循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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