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会计人员或者单位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的,定罪量刑的处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相应罚金。根据《刑法》第一百六...
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既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隐匿或者故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为人涉嫌构成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一般会被追究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的刑事责任; 2、单位犯本罪的,会被追究相应的罚金责任,其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则会被追究个人犯罪相应的刑事责任。
隐瞒或故意销毁应依法保存的会计证明书、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书,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追诉:(1)隐瞒、故意销毁的会计证明书、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书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2)应依法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隐瞒,故意销毁或拒绝提交会计证明书、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3)其他情况严重的情况。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6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