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2002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
软件著作权登记以前的法律、法规规定更多的是体现是便于政府的行政管理,所以带有强制的行政命令色彩。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支付一定的登记费用的,而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互联网的商标侵权多发生在电商领域但不限于一些知名企业: 互联网商标侵权有如下几种: 没有注册、盗用他人的图标的自有品牌 没有经过授权,代理他人品牌的专卖店 没有经过授权,经营某一个品类的专营店
网络环境下的商标侵权可以定义为:未经商标权人同意,也不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理使用的情形,侵权人通过使用互联网相关技术,侵害商标权人的合法利益。1.侵权主体的复杂性和隐蔽性:按类型划分:网络信息的发布者、网络信息的接收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三类。(二)网络环境中的商标侵权的特点1.侵权主体的复杂性和隐蔽性:按服务内容划分:单一型平台服务提供者,不参与具体的交易,如淘宝网。混合型平台服务提供者,参与具体的交易,如当当网。居间型平台服务提供者,双方订约提供机会并促成交易。如阿里巴巴网。(阿里巴巴电子商务网站是全球企业间电子商务的著名品牌,是全球国际贸易领域内最大、最活跃的网上交易市场和商人社区)特征:技术支撑、市场虚拟、身份隐蔽、方便快捷、全球化、风险高。互联网的虚拟性,为侵权人提供了隐身衣,侵权主体判定的困难性成为解决网络环境下商标侵权纠纷的洋脚石。
在使用他人姓名、肖像的时候,要征得权利人允许,避免擅自使用;不要利用技术手段窥探别人的文件,未经许可而不擅自使用别人的计算机资源;尊重他人的隐私,要注意避免传播他人隐私信息,注意为他人保守秘密。 网络侵权有4种维权方式: 第一,要求停止侵害。维权最基本方式就是及时删除侵权信息,如果是被公开发表,可以通知网站进行删除,如果某种侵权的信息被他人所采纳储存,受害人也有权要求任何储存该信息的人予以彻底删除。 第二,要求消除影响。 在网络侵权的情况下,需要侵权人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来消除影响。视侵权行为的影响力,公告可以要求在侵权网页上发布,也可以要求在国内外知名网页上进行同步发布。 第三,要求赔礼道歉。 因为互联网传播的无边界性和受众的无限性,赔礼道歉公告一旦发布就会对侵权人起到有效的遏制作用,甚至比赔偿精神损害更能起到抚慰受害人的作用。 第四,要求赔偿损失。 能否采纳和评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