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年满五八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纪的限定,坚决制止违背限定提前退休的做法国家法定的公司工人退休年纪是:男年满60岁,女工人年满50岁,女干部年满55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笨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纪为男年满55岁、女年满45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判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本领的,退休年纪为男年满50岁、女年满45岁。 二、规范退休审批流程,完善审批规则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和审批工作。设有特殊工种的公司,每年要向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特殊工种名录、事实上用人人数及在特殊工种职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按特殊工种退休要求解决退休的工人,从事高空和特别笨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职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职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职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准许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要求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3)男性50岁,女性45岁,连续工作年数10年,医院证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力。(4)由于工作障碍,医院证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力的。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1人已浏览
303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9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