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主要是:1)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2)制定公司章程;3)发起人认购首次发行的...
下面是申请工贸公司的流程:查名(确定公司名字)→验资(完成公司注册资金验资手续)→签字(客户前往工商所核实签字)→申请营业执照→申请组织机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当事人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2、七日内立案审查:a申请人的主体是否适格;b申请破产是否经过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c是否有相应的审计报告;c是否对申请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资产变现、债务清偿等问题作出具体方案;d是否存在逃废债务问题。3、立案受理后书面通知破产申请人,同时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4、破产宣告:应当公开进行并通知破产申请人和债权人债务人到庭;依法向政府审计部门、监察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送达裁定书副本;立即通知破产企业的开户银行,由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开设的银行帐户,除用于清算的帐户外,其余帐户一律由清算组予以销户。5、会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公告三个月期满后召开,由召集;以后出现a法院决定召开、b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召开、c清算组请求召开、d占无财产担保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要求召开四种情形之一,应当召开债权人会议。6、、分配程序:破产企业的具体清算、分配工作破产清算组进行,其主要工作见《破产清算组职责》7、破产终结程序: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清算组即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如破产企业发财产不足支付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的,清算组可提请人民法院提前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在收到清算组报告和终结破产程序申请后,认为符合破产程序规定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之后,清算组应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书,向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破产企业手续。8、破产责任的追究程序。9、追加分配程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8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1、劳动者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2、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4、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5、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6、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7、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仲裁庭做出裁决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庭经审查后,认为其撤回申请成立的,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准予撤回申请决定书》;但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不影响反申请的审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9人已浏览
300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3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