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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法院判决了,肯定会留下案底。有案底,如果你要从事公务员之类国家机关工作在政审时会有影响的。考驾照跟案底消失无关,只是可以重新考驾照而已。
如果立案,那么法院会依法取证,并展开审理审判程序。关于对被告的影响无法判断,但是被告应该积极应诉即可。根据《》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同时,如果法院判决被告败诉,且判决生效,那么被告应该履行法院判决,否则法院会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当事人财产等。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一、《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是办理退休待遇审核所需材料,是参保人员参保的凭证之一。二、首次领取1.州市区社保统筹范围(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首次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用人单位凭《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登记表》或《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申报花名册》及其近期1寸证件照片1张,到社保经办机构证卡管理部门领取《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由本人按规定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向社保经办(工作)机构领取。3.规定纳入职工养老保险的劳动适龄被征地农民,由镇(街道)社保工作机构办理相关参保及换算手续后,至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三、遗失补办1.参保人员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遗失的,由其社保关系所在单位或本人,持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近期1寸证件照片1张,经本人签字、社保关系所在单位盖章的《苏州市区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手册、证补办申请表》,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发申请手续。无社保关系所在单位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协保”人员或中断缴费人员,申请补办《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本人应在《苏州市区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手册、证补办申请表》上注明“灵活就业参保”、“协保”或“中断缴费”字样。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符合补发条件的,按原个人编号补发上述参保凭证,并在补发的凭证上加盖“补发”章、注明补发日期。四、注意事项1.参保人员应妥善保管本人职工养老保险凭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2.职工养老保险凭证应准确、完整填写各项基本信息,粘贴参保人员证件照片,并交社保经办机构加盖核发单位钢印。3.原在外地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市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申领个人编号的,原已领取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可继续使用,由社保经办机构在其原手册上填写市区个人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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