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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是: 1、检验批验收。施工单位质检员和监理工程师完成。 2、隐蔽验收。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完成。 3、分项...
验收建筑工程质量的程序是: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验收方案;各单位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实地查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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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是: 1、检验批验收。施工单位质检员和监理工程师完成。 2、隐蔽验收。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完成。 3、分项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完成。 4、分部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工程师、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完成验收。 5、竣工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总监工程师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组织五方责任主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并邀请质检站人员现场监督验收程序。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如下: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2、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3、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 (1)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预验收申请报告; 2、监理单位总监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单位工程预验收,并将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预验收合格后,报告建设单位,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3、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工后,应将工程相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相信大家通过的介绍就可以看出来,在对屋面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的时候,需要屋面工程的所有分项工程、主控项目等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才可以。否则,检验就不合格,需要重新进行验收。同时,大家要知道,屋面工程是有质量保修期的,在保修期内有什么问题的话,建筑方有义务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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