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1、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根据《刑法》第280条第l款的规定,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应当立案。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或者买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1、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3、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280条第l款的规定,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应当立案。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根据《刑法》第280条第l款的规定,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应当立案。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5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