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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一方的工资报酬并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依据,最主要的原因是,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以现有财产为基础。因此,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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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双方婚前或婚后有特别的书面财产协议约定之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也是离婚时需要确定的财产。 夫妻双方结婚后,会产生房子、车子、工资、生产经营的收益等诸多婚后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一方在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仅归其自行所有,在离婚分割时不属于共同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律师建议,在离婚时,首先根据《民法典》规定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财产都有哪些,并准备充足相应的证据材料,便于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双方都同意离婚直接持相关证件去民政局办理即可,不用法院判决。 2、法院判决离婚是一方不同意,另一方起诉离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除双方婚前或婚后有特别的书面财产协议约定之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也是离婚时需要确定的财产。 夫妻双方结婚后,会产生房子、车子、工资、生产经营的收益等诸多婚后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一方在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仅归其自行所有,在离婚分割时不属于共同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律师建议,在离婚时,首先根据《民法典》规定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财产都有哪些,并准备充足相应的证据材料,便于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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