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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是非诉程序,房产部门直接办理;另一种为诉讼程序。 非诉讼程序:《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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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继承需要进行更换号码。 车辆过户的流程: 1、开据交易:缴纳二手车交易税。私户1收取,公户4收取, 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检车处,车辆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归档手续。 3、车牌选号: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用。 4、转移迁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自2016年7月司法部通知取消继承中的强制公证后,房产继承时可以先办理继承公证,也可以不公证,是否公证由继承人选择。有公证的遗嘱,如果继承人怕以后麻烦,自愿选择再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再过户,就需要交继承公证费,2%已经算不低的费用了。如果继承人不想公证,当然不应当交这2%的继承公证书费,如果房管局强行收此项费用,你可以找当地物价局、信访局、市长热线投诉。
2016年7月5日,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废止司法部和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登记管理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意味着伴随房屋遗产继承多年的公证环节不再是必要的。此外,《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还规定:因继承或者遗赠取得房地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体法定继承人关于房地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或者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根据上述法律,因继承或遗赠取得房地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是否需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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