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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有关规定;1、经强制隔离戒毒中心批准,吸毒人员可以使用指定的固定电话与其亲属、监护人或所在单位和学校的相关人员通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相关规定; 1、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戒毒人员可以使用指定的固定电话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就读学校有关人员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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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戒毒一般可以探视。根据我国关于强制隔离戒毒的规定,行为人被强制戒毒的,其亲属、所在单位或者学校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探视;但是,对于身份不明的探视者,以及正在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或单独管理期间的吸毒者,不得探视。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吸毒成瘾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在强制戒毒期间,戒毒人员的亲属和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探访戒毒人员。《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第四十六条戒毒人员的亲属和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探访戒毒人员。戒毒人员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批准,可以外出探视配偶、直系亲属。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人员应当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以外的人员交给戒毒人员的物品和邮件进行检查,防止夹带毒品。在检查邮件时,应当依法保护戒毒人员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在强制戒毒过程中,如果吸毒人员有直系亲属病危,有其他正当借口需要暂时离开强制戒毒中心,其亲属或所在单位应保证或出具证明,经强制戒毒中心批准,可以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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