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按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不是37天,也不是38天,应该是44天。见: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
涉嫌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刑事拘留最长37天,在此期间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个是不应该的,拘留最长时间是37天,如果已经达到三个月以上了,这个应该是逮捕了,如果没有收到逮捕通知的话,这个属于公安机关程序的不当或者违法。可以具体委托律师去看守所了解情况,也可以去和公安机关进行交涉,了解具体的案件情况,至于时间问题,刑事案件周期都是比较长的,一般至少也需要一年左右。
如果刑事拘留满37天,检察院认为应该批捕的,就会发放《逮捕证》;如果认为不需要批捕的,会向公安部门送达《不予批捕通知书》,公安部门在收到《不予批捕通知书》之后,必须立刻放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三)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最长的说是37天,是一种30+7=37的计算结果,其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以上就是司法拘留期限是多久问题的答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1人已浏览
707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