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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步骤 (一)委托代理办理的,以公司工作人员所要求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商标...
商标申请注册的程序分两步: 第一步:商标查询。根据客户提交的商标及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给予专业的查询,依据查询的结果,给予客户需申报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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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正在进行形式审查、实质审查的商标,经商标局形式审查不予受理的商标,经实质审查予以驳回的商标,均不在商标异议受理的范围之内。另外,在实际使用中的未注册商标和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也不属于商标异议受理的范围。
商标申请注册的程序分两步: 第一步:商标查询。根据客户提交的商标及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给予专业的查询,依据查询的结果,给予客户需申报商标注册可行性行分析及建议,最大限度降低商标被驳回的风险。 第二步:申请注册。 ①申请报标阶段:当天上报商标局当天返回商标局报送清单; ②商标局审查阶段:形式审查通过-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实质审查; ③初审公告、核准注册阶段:实质审查通过-初审公告-异议期-核准注册。《商标法》 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依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商标代理机构要取得商标代理权的,需要向商标局进行备案,经商标局批准后获得代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 第八十四条,商标法所称商标代理机构,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主管的商标事宜代理业务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商标局备案: (一)交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或者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的证明文件并留存复印件; (二)报送商标代理机构的名称、住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三)报送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商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商标代理机构违反商标法或者本条例规定的,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公开通报,并记入其信用档案。 第八十五条,商标法所称商标代理从业人员,是指在商标代理机构中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工作人员。 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自行接受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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