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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
依法不会被拘留,但会扣分,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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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绿灯处电子抓拍系统由三个抓拍为一个拍摄过程,比如一车辆闯红灯,车辆前方的电子眼就会自动拍下车前牌照号,这时如果车辆停止在道路中间,则违法信息自动判断为误拍,违法信息不进入违法库中;如果车辆继续向前或者左转弯,电子抓拍系统则会拍下车身和车尾的相片。从车头至车尾的相片整个合为一体进入电子抓拍系统违法库中,由专业人员分析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两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吊销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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