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诈骗的数额达到巨大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二)项规定,对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应定罪处罚,同...
未遂认定(1)犯罪实施达到犯罪者的犯罪目的,即犯罪的完成形态。(2)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因为行为者的意志以外的理由没有成功的犯罪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诈骗的数额达到巨大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二)项规定,对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应定罪处罚,同时将情节严重解释为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即将欲盗窃的财物数额大小作为认定情节严重的标准。笔者认为应将欲诈骗的财物数额达到巨大作为认定情节严重的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2、社会危害性较大 如以贩卖毒品的手段进行诈骗,实践中的类似犯罪往往因诈骗不成而引发其他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所以这类诈骗未遂的情节是严重的;又如惯犯或流窜作案等危害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情形。 3、曾因诈骗受过刑罚处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规定:曾因诈骗受过刑罚处罚的,属于特别严重情节之 一,因此将此项列为诈骗未遂应追究的情形,是完全必要的,因为这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大,如不及时打击,将会导致下一个诈骗案的发生。 4、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合同诈骗罪数额巨大个人诈骗数额在2万元以上,单位诈骗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个人诈骗数额在6万元以上,单位诈骗数额在4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个人诈骗数额在12万元以上,单位诈骗数额在8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已经开始实施诈骗,但因行为人意志以外原因未取得财产的,为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已经开始实施,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未成功的,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已经开始实施诈骗,但因行为人意志以外原因未取得财产的,为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比照诈骗罪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9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383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