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出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除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除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登记、拆除、销毁,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车牌、驾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1)达到规定使用寿命;(2)维修调整后仍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3)维修调整或控制技术后,污染物或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4)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标志。
1 《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 2 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修订)(国经贸经[1997]456号)、《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8〕407号) 3 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修订)(国经贸经[1997]456号) 4 《关于实施〈汽车报废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交管[1997]261号) 5 农用运输车报废标准 6 国经贸资源(2001)234号 7 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经贸委、计委、公安部、环保总局联合发文第33号) 8 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修订)(国经贸经[1997]456号) 备注: 1、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或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的,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报废。 (注:符合以下条件可按非营运车年限报废办理:2000年前办理过户且过户时使用期不足四年) 2、延缓报废期的车辆,在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三次检验不合格的,注销登记,强制报废。
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将根据机动车的使用、安全技术和排放检查情况,强制报废符合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其中,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标志的新机动车将被强制报废。私家车取消了报废年限的限制,改为60万公里以上。 新标准将对小型和微型私家车的限制标准从使用时间改为实际里程。1、9座(含9座)以下的非营运客车(包括汽车和越野车)使用15年。2、旅游客车和9座以上的非营运客车使用10年。3、运营客车的使用寿命调整为10年。符合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4、上述车辆定期检查时,连续三次检查一个检查周期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的,应当收回车牌和驾驶执照,并通知机动车车主办理注销登记。5、经营车辆转为非经营车辆和非经营车辆的,按照经营车辆规定的年限(8年)报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