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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
你好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转让股份的原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股东向原股东意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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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一般可以随意转让股权。但如果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要经其他股东同意;如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转让股权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按以下两个方式解决: 1、不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如果故意刁难其股权转让的,可以诉诸法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不同意的股东又不购买的,应当认定其视为同意转让。
以下两种方式解决:1。不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2、故意刁难其股权转让的,可以诉诸法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以书面或者其他可以确认收到的合理方式通知其他股东。其他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但不同意的股东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主张转让股东以书面或者其他可以确认收到的合理方式通知转让股权的同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转让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转让股东根据本规定第二十条放弃转让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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